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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安專區

yes資安宣導     

1.密碼換新、程式更新、下載要當心。
2.即時通訊軟體使用應注意不得傳送公務敏感資料。
3.傳送公務資訊應有適當保護,例如加密傳送。
4.公務資料傳遞及聯繫必須使用公務電子郵件帳號,不得使用非公務電子郵件傳送或討論公務訊息。
5.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資通安全管理法

yes本校資安相關政策

yes資訊委外採購專區

   ◎ 15萬元以上標案-請下載資訊服務採購契約範本(圖書資訊處版本).doc 或 財務(勞務)採購契約範本(請洽總務處事務組),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如使用財務採購請自行加簽資訊採購委外廠商資通安全規範切結書.pdf

   15萬元以下小額採購-請下載資訊採購委外廠商資通安全規範切結書.pdf

📌 一、【資訊服務】定義(依政府採購法)

資訊服務指提供與電腦軟體或硬體有關之服務,包括但不限於:

  • 規劃與整合:整體規劃、系統整合、系統管理、網路管理、機房管理、備援服務

  • 開發與維運:軟體開發、驗證、維護(或套裝軟體有部分客製化);硬體維護與操作

  • 其他專業服務:系統稽核、顧問諮詢、資料處理與登錄、資料庫建置、訓練推廣等

📌 二、【採購作業】辦理注意事項

📄 採購契約與規格書

  • 契約版本:採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最新的《資訊服務採購契約範本》

  • 需求規格書重點條款

    • App 開發:須納入「資安標章」與「無障礙設計」要求

    • 網站開發:應明列「導入 HTTPS」需求

    • 新網站系統應填寫「IS-04-059防護需求等級評估表」評估系統等級將所需的防護需求寫入系統規劃規格書中。

    • 系統或服務委外時,契約中應明訂日誌紀錄保存(至少6個月)與資料備份(包含系統原始碼)規定,以防資安事件發生時有跡可循。(法源依據:各機關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處理作業程序第四條跡證保存)

🧾 廠商應簽署文件

  1. 資訊採購委外廠商資通安全規範切結書.pdf(遵守本校 ISMS 委外作業管理程序)

  2. IS-04-013資訊安全與個人資料保密切結書v3.0(廠商代表)

  3. IS-04-013資訊安全與個人資料保密切結書v3.0(廠商人員)

  4. IS-04-064委外廠商稽核查檢表(廠商自評)v1.0(自評,如有 ISO 27001 證書,請廠商一併提供)

⚠️ 安全與限制條件

📌 三、【結案階段】注意事項

  • 資料處理義務:委託關係終止或解除時,須確認廠商已完成:

    • 資料返還

    • 資料刪除/銷毀

 

yes政府機關相關法令規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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