智財/個資相關法規
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 |
◎國立高雄餐旅大學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設置要點
◎國立高雄餐旅大學圖書資訊處掃描器暨列印、影印使用須知
◎國立高雄餐旅大學校園網路訊息管理要點
◎國立高雄餐旅大學電腦教室管理與使用要點
◎國立高雄餐旅大學電腦網路與授權軟體使用費收支要點
◎國立高雄餐旅大學網路智慧財產權疑似侵權處理程序
◎國立高雄餐旅大學校園伺服器管理要點
◎國立高雄餐旅大學校園網路使用規範
個人資料保護推動委員會 |
◎國立高雄餐旅大學資通安全暨個人資料保護推動委員會設置要點
◎國立高雄餐旅大學隱私權及個人資料保護政策
◎個人資料保護法
◎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
◎國立高雄餐旅大學保有個人資料檔案公開項目彙整表
國立高雄餐旅大學個人資料管理政策聲明
111年7月7日修正
個人資料保護政策聲明 | |
1.1 | 對於個人資料的蒐集、處理、利用,除合法及和於本校之行政作業目的,嚴禁一切非法或非行政作業之行為。 |
1.2 | 行政作業過程中僅於特定目的內蒐集個人資料。 |
1.3 | 僅在法律規定及本校行政作業所須範圍蒐集最少之個人資料,並且不處理過多的個人資料。 |
1.4 | 應提供明確之管道讓當事人(或自然人)知悉其個人資訊將如何被使用及被誰使用的清楚資訊。 |
1.5 | 直接收集兒童(或未成年)個人資訊時,應確保採取特殊保障措施。 |
1.6 | 僅處理與行政作業相關且適當的個人資料。 |
1.7 | 本著合法、公平、公正、公開的合理處置原則,進行蒐集、處理、利用必要之個人資料,且建立管理制度合理且適切 的處理所取得之個人資料。 |
1.8 | 對於所取得之個人資料,建立個人資料檔案清冊並適當維護相關內容。 |
1.9 | 為保持個人資料精確性,依作業性質及當事人(或自然人)之請求,予以保持最新。 |
1.10 | 個人資料保存期限,僅在合乎法律或規定或特定目的內進行。 |
1.11 | 尊重當事人(或自然人)權利,建立相關處理流程。 |
1.12 | 為了確保個人資料的正確性和安全性,應建立適當的安全維護措施。 |
1.13 | 僅在合法及有適當保護的狀況下傳送個人資料至其他國家或地區。 |
1.14 | 嚴格遵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規,包含其他法規對於個人資料之相關要求。 |
1.15 | 持續發展及實施個人資料保護管理工作,以確保政策得以落實。 |
1.16 | 識別內部與外部利害相關團體,以及其對本校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治理參與的程度。 |
1.17 | 確認相關人員在個人資料管理制度內職責及責任。 |
1.18 | 維護個人資料處理紀錄。 |
目標 | |
2.1 | 強化人員個資保護認知。 |
2.2 | 防範個資檔案外洩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