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【學生智財宣導篇】請積極輔導、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書(含二手書),未經授權,勿擅自掃描、影印、下載或上傳書籍、教材,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_1130219

主旨: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宣導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觀念,請積極輔導、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書(含二手書),未經授權,勿擅自掃描、影印、下載或上傳書籍、教材,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,請查照。

說明:

  1. 依據教育部113年02月19日臺教高通字第1130016305號函、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13年2月6日智著字第11360002320號函辦理。
  2. 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觀念,如下:
  • 依著作權法規定,著作人就其著作專有重製及公開傳輸之權利,掃描、影印、下載或上傳他人著作,涉及重製、公開傳輸等著作利用行為,除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規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,如欲利用他人著作,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,始符合著作權法的規定。
  • 大專校院學生掃描、影印國內、外之書籍,如係整本或為其大部分、化整為零之掃描、影印,或任意下載、上傳他人論文等,此等利用行為均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,將構成著作權之侵害行為,如遭著作財產權人依法追訴,恐須負擔刑事及民事之法律責任。茲為加強宣導學生尊重智慧財產權,敬請各單位積極輔導、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(含二手書),勿自行下載、上傳或影印他人著作,亦勿下載或分享來路不明之電子教科書檔案,以免觸法
  • 本校圖書館一樓設有「二手書(含教科書)專區」,供教職員生自由索取,請協助宣導周知。
  • 為提升師生對於著作權之認知,請多加善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所建置之「校園著作權」專區、教學相關之著作權Q&A、E等公務園+學習平臺「著作權基本觀念」課程、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粉絲 團、著作權x原創我挺你粉絲團、Youtube、Podcast原創我挺你等資源,並請運用多元管道(例如:校內電子信箱、各類會議…)向師生宣導運用,並請向學生宣導勿至侵權網站下載圖書檔案,或至第三方電商平臺銷售及購買盜版圖書商品,持續提升學生使用正版書籍之觀念。

 

瀏覽數:
登入成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