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學生智財宣導篇】提醒學生!應使用正版教科書(含二手書),未經授權,勿擅自掃描、影印、下載或上傳書籍、教材,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_1130916
主旨:提醒學生!應使用正版教科書(含二手書),未經授權,勿擅自掃描、影印、下載或上傳書籍、教材,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。
說明:
- 依據教育部113年09月03日臺教高通字第1130086494號函、智著字第11360013640號函辦理。
- 敬請「積極輔導、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書(含二手書),未經授權,勿擅自掃描、影印、下載或上傳書籍、教材,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」觀念:
- 依著作權法規定,著作人就其著作專有重製及公開傳輸之權利,掃描、影印、下載或上傳他人著作,涉及重製、公開傳輸等著作利用行為,除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規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,如欲利用他人著作,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,始符合著作權法的規定。
- 大專校院學生掃描、影印國內、外之書籍,如係整本或為其大部分、化整為零之掃描、影印,或任意下載、上傳他人論文等,此等利用行為均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,將構成著作權之侵害行為,如遭著作財產權人依法追訴,恐須負擔刑事及民事之法律責任。為加強宣導學生尊重智慧財產權,敬請各單位積極輔導、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(含二手書),勿自行下載、上傳或影印他人著作,以免觸法。
- 本校圖書館一樓設有「二手書(含教科書)專區」,供教職員生自由索取運用。
-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所建置之「校園著作權」專區、教學相關之著作權Q&A、E等公務園+學習平臺「著作權基本觀念」課程、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粉絲團、著作權x原創我挺你粉絲團、YouTube、Podcast原創我挺你等資源,學生請勿至侵權網站下載圖書檔案,或至第三方電商平臺銷售及購買盜版圖書商品,持續提升學生使用正版書籍之觀念。
本校智慧財產權專區網頁(https://lic.nkuht.edu.tw/p/412-1007-199.php?Lang=zh-tw)設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校園著作權宣導資料相關連結,路徑如下:本校圖書資訊處/高手秘笈/智財個資/相關網站連結/經濟部智慧財產局(http://www.tipo.gov.tw/首頁/著作權/著作權主題網/著作權知識+/校園著作權),敬請參考、運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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