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宣導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觀念,請積極輔導、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書(含二手書),未經授權,勿擅自掃描、影印、下載或上傳書籍、教材,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,請查照。
說明:
- 依據教育部112年09月05日臺教高通字第1120085146號函、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12年8月29日智著字第11260013520號函、社團法人台灣國際圖書業交流協會112 年 9 月 4 日台書字第 11209041 號函辦理。
- 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觀念,如下:
- 依著作權法規定,著作人就其著作專有重製及公開傳輸之權利,掃描、影印、下載或上傳他人著作,涉及重製、公開傳輸等著作利用行為,除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規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,如欲利用他人著作,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,始符合著作權法的規定。
- 大專校院學生掃描、影印國內、外之書籍,如係整本或為其大部分、化整為零之掃描、影印,或任意下載、上傳他人論文等,此等利用行為均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,將構成著作權之侵害行為,如遭著作財產權人依法追訴,恐須負擔刑事及民事之法律責任。茲為加強宣導學生尊重智慧財產權,敬請各單位積極輔導、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科書(含二手書),勿自行下載、上傳或影印他人著作,亦勿下載或分享來路不明之電子教科書檔案,以免觸法。
- 有關電子教科書的購買方式,與紙本書相似,除可優先洽詢各代理商業務人員外,亦可直接透過各教科書出版社官網之專屬或簽約電子教科書(eTextbook)平台或下載其專屬應用程式 (App)選購;或亦可透過一站式的網路書店(如有中文介面的 Amazon Kindle eTextbooks)或全球領先的電子教科書經銷平台 VitalSource Bookshelf (https://www.vitalsource.com/,經銷全球各大出版社電子教科書及數位課程內容)選購不同出版社電子教科書。購入之電子教科書皆是一書一序號,登入平台或 App 後,可線上瀏覽、下載或離線閱讀,但皆禁止與他人共享帳號,並限制複製、列印,或分享給他人。購買網址參考。
- 本校圖書館一樓設有「二手書(含教科書)專區」,供教職員生自由索取,請協助宣導周知。
- 為提升師生對於著作權之認知,請多加善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所建置之「校園著作權」專區、教學相關之著作權Q&A、E等公務園+學習平臺「著作權基本觀念」課程等資源,並請運用多元管道(例如:校內電子信箱、各類會議…)向師生宣導運用,並請向學生宣導勿至侵權網站下載圖書檔案,或至第三方電商平臺銷售及購買盜版圖書商品,持續提升學生使用正版書籍之觀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