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宣導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觀念案,請積極輔導、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書(含二手書),未經授權,勿擅自掃描、影印、下載或上傳書籍、教材,以免侵害他人著作權,請查照。
說明:
- 敬請教務處、學生事務處、軍訓室及各學術單位(科系所)於辦理相關活動,或轉請教(導)師於班週會、課堂教學等場合協助宣導,「積極輔導並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書籍(含二手書),並建立正確之著作權觀念;未經著作權人授權,不得擅自掃描、影印、下載或上傳書籍、教材等著作,以避免侵害他人著作權」。
- 依著作權法規定,著作人就其著作專有重製及公開傳輸之權利,掃描、影印、下載或上傳他人著作,涉及重製、公開傳輸等著作利用行為,除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規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,如欲利用他人著作,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,始符合著作權法的規定。
- 大專校院學生掃描、影印國內、外之書籍,如係整本或為其大部分、化整為零之掃描、影印,或任意下載、上傳他人論文,以及在網路轉傳來路不明的電子教科書等,此等利用行為均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,將構成著作權之侵害行為,如遭著作財產權人依法追訴,恐須負擔刑事及民事之法律責任。敬請各單位積極輔導、提醒學生尊重智慧財產權,使用正版教科書(含二手書),勿自行下載、上傳或影印他人著作,以免觸法。
- 本校圖書館一樓設有「二手書(含教科書)專區」,供教職員生自由索取運用,請協助宣導周知。
- 請多加善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所建置之資源,藉由多元管道(如校內電子信箱、各類會議等)向師生宣導,並請向學生宣導勿至侵權網站下載圖書檔案,或至第三方電商平臺銷售及購買盜版圖書商品,持續提升學生正確著作權之觀念:
- 本校「智慧財產權專區」設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-校園著作權宣導資料相關連結,路徑如下:本校圖書資訊處/高手秘笈/智財個資/相關網站連結/經濟部智慧財產局(http://www.tipo.gov.tw/首頁/著作權/著作權主題網/著作權知識+/校園著作權),敬請參考、運用。



